很多朋友在进行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免会出现更改合同条款的情况,有不少人对于更改后的合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能随意变更,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合同更改后如何处理?
通常合同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如果购房人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购房押金,合同只是一份正式合同,它是购房的初始阶段,合同的更名只是原来合同的解除,然后重新签订新合同。因此重命名过程相对简单。
2、如果正式签订购买合同,但尚未办理交易登记,合同重命名将限于原合同和合同的重新签订。在这种情况下,重命名合同的过程相对简单。
3、如果买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已经以交易的核心进行了登记,那么变更合同的买方必须撤销注册合同,然后在买方变更后对买方进行登记,因此重命名合同的程序更为复杂。
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进行备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变更的,除以下规定的几种情形之外,原则上不得撤销可变更合同信息:
1、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2、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3、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4、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5、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6、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