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联合九部委发文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城市中,加快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地区。文件指出,当前大中城市中的新进市民比较多,住房租赁市场需求旺盛,而与此同时,在人口净流入的城市中,租赁房源不足,传统的租赁市场秩序不规范,租赁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目前已经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成都、厦门、杭州、武汉、佛山、沈阳、合肥、郑州、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国在家各方面加大对租赁市场的扶持,鼓励相关国有企业改造为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稳定的租金和租赁权,积极搞活存量住房,提高租赁住房的有效供。
在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土地建设租赁房,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租赁房等多种方式,增加出租住房的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的统一工作规划,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试点房的工作可以在超大型城市和大型城市中展开。
在金融政策方面,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租赁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
在运营政策方面,针对房屋租赁企业遇到的问题,如新建或改建房屋租赁项目、工商登记注册、租赁人员的管理,各地要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当房屋租赁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统一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公安部门要租赁房屋的企业与酒店管理模式一致。在该行业注册的非户籍住户信息要接入暂住地管理信息系统。
在我国打造多元化住房结构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指引下,我国的住房供应正在从重售轻租向租售并举转变,目前12个试点城市已经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而上海首批公开的两块租赁住房用地成交也是采取了只租不售的模式,北京也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拿地企业自持物业,只租不售。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全新阶段。